2月21日消息,浙江宁波孙先生的大伯(年龄60岁)在宁波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2月15日凌晨3:50分左右,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
孙先生称,和宁波中通公司沟通此事,但只有法务、人事和组长来谈,迟迟未给处理方案,后中通方面称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额外给丧葬费和人道主义费用。家属并未接受此方案,表示希望按照工亡流程处理,目前离世员工还在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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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律师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所以只要满足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认定工伤,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律师提醒,现今存在不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安排员工超时加班、未保障员工充分的休息。经常性地安排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上限的加班引发劳动者突发死亡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侵权行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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