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阿里巴巴证实不来港上市 CEO陆兆禧首明确表态

星岛环球网消息:与香港监管机构“隔空对战”了三个多月,阿里巴巴最终选择了放弃。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CEO)陆兆禧10日对媒体表示,“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这是阿里巴巴管理层第一次正面回应在香港上市的问题,应该也是最后一次。阿里巴巴集团发言人则表示,从来未有递交正式申请,亦无挑战香港监管制度。

《香港商报》报道,“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陆兆禧昨日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表示,集团已决定不选择香港作为上市地点。同时,他表示,集团目前仍未承诺过会在哪个证券交易所上市,包括纽约交易所。今年7月9日,陆兆禧将自己上任之后的第一个媒体见面会选择在香港举行,当时他称阿里巴巴“随时可以上市”。

阿里遗憾港未认真倾听

对于管理层的决定,阿里巴巴集团发言人昨日在声明中表示,阿里一直欢迎讨论“合伙人制度”这一机制创新。集团表示,阿里巴巴没有递交过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AB双重股权结构,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但在没有认真的倾听阿里巴巴的真实需求前提下,就对不存在的事实和传言进行讨论,并由此得出“结论”,我们对此表示遗憾。因此集团作出上述决定。

这是阿里巴巴管理层第一次就在香港上市的问题作出正面的回应,当然,这应该也是最后一次。上述的决定意味着香港将失去一只IPO金额可能高达1000亿元的电子商务旗舰。不过,这也结束了过去的三个多月里,围绕着阿里巴巴是否能够在香港采取创新的“合伙人制度”上市的争论。

“隔空喊话”数月无成果

今年8月,自从市场传出阿里巴巴向港交所(388)及香港证监会争取采取“合伙人制度”上市的消息以来。虽然阿里巴巴与香港监管机构并未表示双方进行过正式的沟通,不过,双方一直在舆论上进行“隔空喊话”,甚至有种“隔空对战”形式的况味。

从阿里巴巴的角度而言,集团主席马云一直强调对集团的控制,因此,他希望通过采取“合伙人制度”上市的办法,通过该制度决定董事会成员,从而达到以少数股权亦能控制集团运作的目的。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马云以及其创始人团队仅持有集团10.4%的股权。在香港“同股同权”的上市制度之下,集团上市之后,马云将失去对集团的控制。

马云创新的“合伙人制度”,在没有集体诉讼机制以及强调保护散户的香港并不受待见。虽然港交所数次表态欢迎阿里巴巴来港上市,但前提是在现有的制度之下。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甚至发表网志表示,港交所需要首先考虑公众的利益。

而就在前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更在立法会上就“合伙人制度”回应说,并没有计划改变港交所上市审批职能,港交所也没有计划就新股上巿时拟采取不同股权制度的建议进行公众咨询。

惹港市场思考创新制度

虽然,香港IPO市场或许不会因此感到高兴,不过,从某个程度而言,这确实是香港监管制度的胜利。“胜利”并不是因为香港监管机构“固守陈规”,不改变制度,相反是香港金融市场没有为了追求利益而随意改变制度,实际上,这对于需要健全完善法制作为基石的国际金融中心来说,至关重要。另一方面,阿里巴巴带来的创新制度令香港社会展开了现时上市规则的广泛讨论,令香港金融市场进行了思考,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来,我们也应该感谢阿里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