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Android付费软件违法争议 法院初审Google胜诉

  • 来源: 驱动中国 文:itcom   2012-12-28/10:02
  • 网络搜索巨头Google公司,与台北市政府之间对于Android付费软件是否该提供七天鉴赏期的争议,有了新的发展,在与台北市府的法律攻防上Google拿下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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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12/27)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台北市政府命Google依法提供犹豫期间的裁罚处分遭撤销。 不过,据台北市政府法务局表示,这只是初审,并非最终判决结果。待北市府收到正式的判决书之后,也会在二十天内向最高行政府法院提起上诉。最高行政法院的上诉判决结果,才会是最终判决。

    台北市府法务局对于昨天的判决结果发出新闻稿表示,通过网络销售商品(含软件产品)应提供消费者7日试用期,为消费者保护法明文强制规定,Google仅提供消费者15分钟,明显不足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台北市政府系依据现行消费者保法相关规定而为处分,应无违法情形,就处分遭撤销理由,仍须等待收到判决后再行研判,并且会提起上诉。

    法务局表示,法院此项认定,将使未来公司于网络上公布定型化条款,仅能由个别消费者通过诉讼主张无效,行政机关就此失去介入保护消费者之权力,此例一开,无异要求个别消费者仅能于权益受损时自行负担诉讼成本到法院诉讼,将使个别消费者根本无能力对抗庞大的企业经营者,恐严重冲击消费者之权益,如此将衍生更多诉讼,亦造成司法资源的耗费。 法务局指出,欧盟去年(2011)也已经将数码化商品纳入14日犹豫期间的范围,除了部分例外情形( 如消费者在购买明示同意放弃解约权)外,否则在商品下载完成后均有14日之试用期,法务局呼吁Google应考虑消费者保护企业责任。法务局说明,市政府目前已持续与Google沟通,希望Google推出善意对待台湾的消费者并尽快回到台湾市场。

    台北市政府是在去年6月间要求苹果及Google软件商店必需提供app的试用退款机制,其中苹果从善如流,而Google则因拒绝在移动软件商店提供7天试用退费机制,遭台北市政府重罚100万元,这也让Google在合法性未明朗的情况下选择“暂时”关闭 Android Market(现在已改成Google Play)的付费机制。 Google突然关闭Android应用市场也让台北广大的移动用户震惊,这一年半的时间以来Android设备的用户也因为一直无法下载使用付费的Android 应用软件,而一直有许多的抱怨。 另一方面,Google也一直试图以法律、协商等途径解决该问题,包括总部法务人员亲自来台与台北市府协商,以及向经济部提起诉愿,然而经济部今年初下来的裁决支持台北市政府的做法,Google诉愿败诉。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日的判决,也让Google Play付费机制重回台湾市场露出一线曙光。不过目前未收到Google对此判决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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