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路透社》报道,从2010 年11 月起,欧盟委员会便开始调查Google 是否滥用优势打压小企业。

欧盟委员会最高可以对Google 处以全球营收10% 的罚金,约为400 亿美元,并要求改变运营模式。

Google 也可以选择和欧盟打官司,只是这可能会导致如微软与美国政府间持续多年的马拉松式诉讼,并且伤害该公司形象。

欧盟竞争总署官员 Joaquin Almunia 表示,滥用优势指的是Google 可能让使用者的搜索结果偏离较小的竞争对手。

Almunia 指出,Google 可能在搜索结果中优先照顾自己的产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复制竞争对手的内容、凭借与其他网站的广告协议把竞争对手挡在门外、以及限制广告商将其在线广告宣传移至竞争对手的搜索引擎。

Almunia 上周五表示,Google 将在7 月初会提出补救措施,决定要放弃哪些运营模式。这可能意味着Google 要揭露部分搜索演算法,但这就好比要可口可乐公布秘密配方。

自从欧盟启动调查,Google 董事长施密特 就主打柔性诉求,强调对该公司对欧洲的好处,通过赞助一项研究,发现Google 每减少一个工作机会就创造了2.6 个工作机会。

Google 也试图平息各公司的抱怨并提升形象,例如同意对一些 Youtube 上播放的影片支付版权费用、和法国最大出版商 Hachette Livre 签署了一项条约、为了隐私权的抗议替德国街景与住家打上马赛克。

甚至董事长施密特还在法国之旅中和当时的总裁 Sarkozy 会面,表示要在巴黎建研发中心。

据 comScore 最新资料显示,在欧洲有 80% 的搜索是通过 Google 完成的,在美国则只有67。竞争对手认为,Google 足以由搜索排序影响生意的进行,例如旅游业就很容易受影响。

推出Google+ 之后,抗议的竞争对手又更多了,认为这是要让使用者花更多时间在Google 上。

但Google 不同意这样的说法,强调使用者并不一定要使用 Google+,微软的 Bing 也是个选择,认为诸多抱怨是因为许多网站拥有者不满意自己的网站排名。

Google 发言人 Al Verney 表示,乐于和欧盟讨论他们的担忧,但过去两年 Google 面临facebook等网络公司的竞争压力也很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