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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酷状告搜狐 上演版权之争

来源: 驱动中国 作者:边境 2010-05-26 12:56 访问量: 编辑:边境

      5月26日消息,优酷状告搜狐侵犯名誉权一案昨日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在证据交换举证环节,优酷对于搜狐提交的公证书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涉嫌伪造。审判长宣布本案将在核实公证书后再次审理。

      两家网络巨头25日剑拔弩张的源头要追溯到去年的9月份。彼时,搜狐网联合激动网、优朋普乐等视频网站对优酷网站中503部国内影视剧的版权提请盗版诉讼,索赔金额高达5000万元至1亿元。随后优酷网迅速反应,状告搜狐对优酷版权侵犯和名誉权侵犯,25日的开庭审理,将这两大网站的“争斗”进一步推向高潮。

      经营优酷网的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称,搜狐公司在视频领域和其属于竞争关系。去年9月15日,搜狐公司召开记者招待会,称优酷网为“盗版基地”。

      搜狐CEO张朝阳对外控诉优酷三大罪状,称“优酷只用少量的正版内容,然后放在首页上标榜自己是正版;优酷是盗版网站根本就没有购买版权就任意播放”。

      在法庭答辩过后进入证据交换环节,优酷列举了搜狐此前侵权官司的判决书等24项证据,不过在审判长关于这些证据是否与本案有关询问时,优酷承认上述搜狐侵权官司判决书与本案无关,其只是想证明搜狐也存在侵权行为。

      而搜狐则向法庭提供了5组证据,其中有三份公证书,涉及到优酷网视频数量的拷屏页面、优酷网自称为“第一视频网站”页面及优酷屏蔽日本等海外网站页面。

      据了解,随着众多网友尤其是广告主对视频网站价值的接受和认可,影视网络版权日益成为各大网站眼中利润丰厚的甜美蛋糕。以电视剧为例,2004 年,“分文不值”的网络版权,到了2010年可以炒到每集几十万,电视剧的网络播映版权价格上涨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有业内人士表示,炒影视剧比炒房更好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