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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张朝阳与古永锵冲突仅是前奏

来源: 南方周末 作者:李祥敬 2009-10-15 17:43 访问量: 编辑:李祥敬

“在中国,出生于三年前的视频网站们,普遍的生存方式是依靠盗版。现在,在版权方的追杀之下,他们的麻烦正越来越多,不得不考虑换个活法。张朝阳和古永锵的冲突,仅仅是个前奏。”

古永锵和张朝阳翻脸了。在一个月前,他们在同一家法院互诉对方侵权。

9月14日晚,优酷网创始人兼总裁古永锵,发了条短信给搜狐网董事局主席张朝阳——“听说你明天要弄个针对我的新闻发布会?”但没有回音。

43岁的古永锵是个爱在非洲开车追逐豹子的冒险家,45岁的张朝阳则是十几年前就在天安门玩滑板的“潮人”。古爱喝茶,张爱喝咖啡。1998年,本是风投资金管理者的古永锵与张朝阳洽谈投资事宜,两人一见如故,古永锵随即加盟搜狐。张朝阳善于谋断,古永锵长于执行,两个人配合默契。2006年,古永锵离开时,搜狐股价大跌。

正是凭着这层关系,古永锵相信张朝阳不至于作出什么出格的举动。

但就在第二天下午,张朝阳在“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的启动仪式上宣布对优酷网发起侵权诉讼。同时,还将优酷的两大广告主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以 “帮凶”名义列入被告。在起诉者阵营中,优朋普乐、激动网、搜狐分别起诉优酷网100部、8部、3部影视剧侵权。而此前,联盟已起诉优酷61部影视剧盗版侵权。

古永锵反戈一击。9月17日,优酷将一纸诉状递到了同一家法院——海淀区法院,起诉搜狐对优酷版权内容的长期盗版剽窃及最近一段时间来对优酷商誉的严重侵害。据艾瑞咨询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优酷是国内访问数持续排名第一的视频网站。艾瑞咨询是国内领先的一家针对网络行业的专业市场调研机构。

优酷网运营副总裁魏明对南方周末记者坦承,在优酷网确实能看到盗版的影视剧如美剧《越狱》,但“这是行业的潜规则,不是企业的问题”。

古永锵直截了当地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他想上位,我是行业领头羊,他自然拿我开刀。”

继今年4月作为独立网游运营商的搜狐旗下子公司畅游上市后,网络视频的确是张朝阳锁定的下一个战略发展重点,搜狐的销售人员被要求每个月的业绩要有一半来自视频。

目前这个行业大量的高水平视频人才和广告主都在古永锵手里。艾瑞咨询集团的数据显示,在用户访问时间上,优酷在全站范围内超过搜狐20%,其中视频业务更是超过8-10倍。猎头市场甚至有了搜狐欲高价挖走优酷所有技术团队的传闻。

张朝阳毫不掩饰起诉优酷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但他表示,自己更关心整个视频行业的长久健康以及中国娱乐业的生存问题。“偶尔的不想做或者有时候漏掉,和一个有组织地主动去盗版,完全是两个概念。就像是我在街上不小心看到100块拣起来了,和组织起来抢银行一样差别很大。”张朝阳认为古永锵是在混淆视听。

在张朝阳看来,网络视频行业今年开始走到了一个向左走还是向右走的产业临界点。左边是游戏产业狠下心来打击外挂和私服后的光辉前景,右边是音乐产业纵容盗版后的悲惨现状。张朝阳认为,如果从现在起大家都做正版,中国娱乐业在5年后的产值要翻一倍。

网络视频的两条路

其实不论张朝阳此举的真实动机是什么,国内网络视频行业盗版严重的污点是无法抹去的。

中国的视频元年是2006年,比美国晚一年。因此,中国的网络视频行业一诞生便走上模仿美国的道路,并分成了HULU派和YouTube派两大阵营。

在美国,网络视频行业主要有两种商业模式——除了YouTube这种以跟原创用户分享广告收入为主的模式外,还有一种是以“正版+免费+广告”为主的模式,典型的代表网站是HULU(呼噜或葫芦)。在今年上半年美国网络视频行业4.77亿美元的收入中,HULU就占了20%之多。

但中国的创业者们很快发现照抄哪种模式都没戏。

YouTube派的人很快发现,美国的DV文化发展了几十年,而中国只有两三年,缺乏能够打动广告主的高质量原创产品。

而HULU派也意识到,中国的媒体资源相比美国要分散得多,版权谈判工程浩大。而且很多版权方为了保障电视台的利益,对视频网站的请求一直犹豫观望。例如优酷在2008年底之前买的大多是几年前在电视上热播过的电视剧,比如《奋斗》。直到今年,他们才开始购买到电视台刚刚开始播放的热播剧,但依然不能同步播放。

这就逼着很多中国视频网站走出了一条HULU和YouTube两种模式“杂交”的道路——购买版权和用户原创两条腿走路。以优酷为例,媒体合作部分占70%,原创占30%。而很多小网站没钱购买版权,只能加大原创比例。“原创为主的模式在国外发展得很好,但在中国却变成了挂羊头卖狗肉,视频分享成了盗版的代名词。”参与发起反盗版联盟的视频网站激动网总裁吕文生说。吕文生曾是《成都商报》创始人之一,他于2006年创办激动网。

以原创为名的网络视频盗版,对版权方形成了倒逼之势——不卖为零,有一分赚一分,最好的办法是“放水养鱼”。因此,一开始各方在版权定价上形成了低价的默契。

在2005年时,版权当白菜论斤卖,500元一部的电影算贵的。而今天,《赤壁》(下)250万元的价格破了纪录。独家版权的电视剧在去年只有 2000-3000元一集,如今已飙升了4-5倍,直逼中等规模的省市电视台购买价,《新三国演义》的网络版,更是喊到了千万元的高价。

特别是自8月初搜狐发起的反盗版联盟成立后,版权方强势起来了。古永锵抱怨说,网尚文化等分散版权方的统一谈判代表,过去一直促进着版权的合理定价,但如今这些公司纷纷露出提价倾向,“有点趁火打劫的意思”。

这个行业的利益分配机制还不成熟,产业链的每个环节都在瓜分有限的广告费,而其中大部分落入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的口袋,以支付高昂的带宽成本。

一旦版权成本上升,财大气粗的搜狐能够继续赔钱搞视频,那些徘徊在温饱线上的广大视频网站将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倾其所有购买版权,实现全面正版化,这很可能让他们陷入现金枯竭的境地。二是将所有盗版视频剔除,实现全面无盗版化。这又将导致他们陷入节目资源枯竭的境地。

为了对冲版权的成本,激动网通过将购买的独家影视剧版权分销给土豆网和搜狐网等,以减少约40%的成本。

更多的企业选择变本加厉地盗版,他们有自己的苦衷:很多风险投资者在初期都是看流量,这就逼着创业者去盗版。而在后期又看重公司的盈利能力,要满足投资人的需求,只能继续盗版降低成本来获得盈利。“投资商大都是照着YouTube模式来投的,管理层老给他们看流量上涨了的报表,投资人一高兴,加上没有什么人出来维权,投资商也觉得能过就过吧,就有了侥幸心理。”张朝阳说。

反盗版难在何处

对于网络盗版问题,中国2006年7月1日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首次引入了美国的避风港原则。该原则的核心是:如果网站及时删除了权利人所通知的内容,它就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但避风港原则在中国没法落实,因为中国的版权方是“沉默的大多数”,有的还希望通过网络扩大影视剧的传播。就算版权方让网站删除,网站也往往磨磨蹭蹭,等网友看完了再删。

而且,一些美剧和韩剧在中国本来就属于非法出版物,根本谈不上维权。

古永锵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一些小网站通过关闭国外服务器的方式,间接提高了国外版权方的取证成本和难度。

一些网站为了逃避盗版追责,雇用很多“马甲”,冒充勤奋的“网友”,上传盗版视频。有的“网友”一个月内就上传了3000多集电视剧,平均每天100集,以每集45分钟计算,这位“网友”一天的工作时间要超过24小时。

吕文生无奈地表示,每次对盗版的取证都让他们疲于奔命。很多网站都是下班开始上传,第二天上班前删除,众多的网友就在这段时间里观看盗版内容。激动网甚至在内部讨论过要不要游说公证处上夜班帮忙取证,最后觉得太荒唐了而作罢。

而且,反盗版的收益不高,几个月谈判诉讼下来,最后只能拿到几万元的赔偿。目前针对盗版侵权的全国性法规处于缺失状态,只是在今年7月,湖北省高院下发通知,率先统一省内中级法院网络影视侵权案件的赔偿标准:首播后一年以内的影片,盗版判决赔偿数额在5万元以上。

这一尴尬局面滋生了一批版权投机方。一些版权方故意上传一个视频,然后自己取证,找视频网站要钱。有的则把这个“很轻松的商业模式”外包给多个律师事务所,打赢官司后瓜分赔偿款。

对于一些版权来源不明的原创和拍客视频,广告主一般避而不投,担心涉及侵权且投放价值不大。

而对于盗版视频,广告主分成两派。一些品牌广告主尚有顾虑,而一些不太注重品牌的企业则在金融海啸的影响下将广告预算腾挪到了网络视频领域。这使今年以来网络视频行业广告销售好得让人意外。“我们把这个案子放在这儿,就是要看司法到底怎么解释,司法如果真的为了保护这个产业的健康发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广告主采取连坐制。”张朝阳称,目前法律的规定不足以震慑广告主,成了反盗版的重要软肋。古永锵和张朝阳都表示,不会采取和解的方式来解决。

从某种程度上说,除非杜绝用户上传,否则难以解决盗版问题。优酷也在探索一些新模式,比如制作指纹认证系统,指纹认证系统会让主要的版权方提供指纹,只要跟版权内容、指纹对不上就不允许上传。

但在吕文生看来,中国网络视频行业需要跳出依赖广告的传统思维。在他看来,视频付费模式的前景大于广告模式,因为中国已有一个超过了450亿元的 DVD盗版市场。“一旦清晰度和带宽得以解决,网络视频就会像当年网游取代单机游戏碟一样,这个市场已经大过了传统网络广告的市场蛋糕了。”吕文生说。据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中国网络视频市场收入虽同比增长57.2%,但总额才仅仅为1.22亿元。

到那时,盗版将不再是普遍的生存模式。正如张朝阳所说的,“没有了生存压力,就不会想作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