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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宣布推出让利总额达866万元的网络购物券,并支持百余家合作商户的上万种商品,有望直接实现上亿规模成交量。据介绍,从即日起,支付宝会员可以登录网站以20:1的比例,用自己的积分换取2元、5元、10元、20元、50元不等的五种购物券。用户在付款时,可直接用购物券抵用现金。 当前网购已经成为市民消费的主流渠道之一,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支付宝推出网络购物券预计将收到多重效果,一是促进消费拉动了内需经济,二是放大了独立网店的声音,三是拓展了支付宝积分用途。此外,诚信度越高的用户将享受更多的购物优惠,也可能是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即将出台的前兆。 为拉动内需,前不久国内十余个城市发放了消费券,这让不少网购用户在羡慕之余纷纷呼吁发放网络消费券。6月9日,支付宝宣布推出让利额达866万元的网络购物券,有百余家合作商户参与此次活动,供选择的商品达上万种,有望直接实现上亿规模的成交量。这是网民呼吁发放网络消费券后,互联网界首次作出的大规模响应。 据介绍,此次活动主要针对支付宝会员,会员可以登录网站拿积分以20∶1的比例换取2元、5元、10元、20元、50元等五种购物券,在购买参与活动的商家的商品时直接抵用现金。针对积分不足的新会员,支付宝还提供了答题送积分的机会,甚至有不少会员可以享受“免单”待遇。“在全民促进消费的热潮中,网络不应缺席。”支付宝总裁邵晓锋表示,此举除了拉动内需、提高市场活力外,也将推动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支付宝合作商家则表示,让利支持该消费券重在将网购习惯深入人心,从而撬动更大的网购市场。 质疑 消费券咋像促销券? 虽然有不少人支持,但支付宝866万元的“网络消费券”发放后却引起了不少异议。记者采访了一些网购爱好者,他们表示,在领取了支付宝发放的网络消费券后,发现商家的不少商品都有限制。 首先是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几乎所有的商家都表示,购买一件商品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同时,使用消费券还有最高限额,比如一件50元的商品只能使用一张5元面额以下的消费券,购买一件100元的商品只能使用一张20元面额以下的消费券。“这一规定使消费者不能享受完全‘免单’,这其实和商场的打折促销差不多。而且,说不定我不用消费券也能以同样优惠的价格买到该商品,这样我岂不是白搭上了自己的积分,不知道这个消费券还有啥意义?”有消费者对此质疑说。 回应 消费券不等于免费券 得知网购消费者的疑惑后,支付宝公众与客户沟通部的王子凌对记者表示,消费券不等同于“免费券”,任何消费券都不可能全部免单。消费券发放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让利在更大的范围内拉动消费,撬动更大的网购市场。如果让消费者享受到“免单”,这样会与拉动内需的初衷背道而驰。 至于不用消费券也能买到优惠后的商品,王子凌表示,参与活动的商家店铺内的商品都是明码标价的,消费者只有持有消费券才可能享受到优惠。一般情况下,没有消费券商家是不会轻易降价的。 王子凌同时透露,截至2008年年底,河南的支付宝用户是400万,比2007年新增了180万,同比增速为200%;2008年河南用户通过支付宝消费了20亿元,平均每个用户消费了520元。而今年由于金融危机影响,网购更加火热,这个数字会更大,估计每个月的消费将超过两个亿。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谷建全则表示,商家推出消费券让利消费者,促进内需,这种做法无可厚非。因此,支付宝发放代币消费券的出发点是好的,结合了当前的形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产生的经济效果也应当肯定,但需要进行规范,让这种让利消费者的活动是实实在在的。同时,行业监管部门应该对此进行监管,避免这种让利活动流于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