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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竞价排名”遭质疑 深圳律师状告称欺骗

来源: 网易科技 作者:金钟民 2008-09-13 01:52 访问量: 编辑:金钟民

编者:对百度的“竞价排名”早就耳濡目染,只是这次黄律师说到了重点:百度应该公开相关服务消费明细,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不管这次黄律师的个人行为能否成功,至少已经给百度提了个醒,面对日益强烈的质疑声,如何确保自己提供的服务公平公正的公开于消费者就成为了百度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问题。

 


驱动中国 新闻】深圳的黄维领律师为加强网上宣传,购买了百度的“竞价排名”广告服务,再按网民的实际点击量付费。但黄律师最近再三要求解释未果后,对百度的计费统计提出了质疑,并于日前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公开相关服务的消费明细。

 

自购软件发现计费水分

 

黄维领是深圳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2005年9月起,他选购了百度的“竞价排名”广告服务。这一服务按照客户注册的关键词,当网民在百度上搜索同一关键词时,客户信息就会出现在搜索结果页面的显著位置,吸引网民点击;百度公司则按照点击量向客户收费。

 

刚开始,黄律师确实享受到了网络广告的好处。但2008年春节过后,他开始不满意了。首先电话量明显减少,以前每天能接四五个咨询电话,现在平均每周只能接到一两个。但百度的收费却高了,以前平均每天只要70多元,可今年以来每天竟要120元到200多元。

 

于是,他花了近2000元买了一套点击监控软件。结果发现,监控软件与百度提供的点击量数据明显不符。

 

要求公开明细一再被拒

 

黄律师便要求百度深圳分公司提供消费明细,但未能拿到。

 

于是,他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将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和百度(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列为第一、第二被告,要求被告公开自己的消费明细,并赔偿各项损失约合4万元。

 

黄律师诉称,被告为获取非法利益,擅自设定“智能匹配”的方式产生大量无效广告。

 

他告诉记者,本来他设置的关键词是“深圳律师”,但被设定为“智能匹配”后,任何包含“深圳”的搜索,结果页面上都会出现他的广告。尽管这些网民并非其潜在客户,但若随手点开他的广告,还是要收费。

 

此外,黄律师还认为百度虚构统计数字、夸大消费金额以欺诈客户。“我多次要求对方公布消费明细,具体到每个点击产生的时间、访客IP地址、访客序号等;要求对方解释‘智能匹配’与统计数字、消费金额之间的关系、并要求取消‘智能匹配’设置,都没能如愿。”

 

黄律师表示,“按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百度有义务提供真实的消费明细,他作为一个购买百度“竞价排名”服务的客户,对自己的消费情况享有‘知情权’”。

 

告上法院遭遇管辖权异议

 

今年8月5日,黄律师维领向深圳福田区法院提交起诉状。但百度对该案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指出在其公示的格式合同已约定发生案件由北京法院管辖。因此,原定9月9日在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已被取消。

 

黄律师则表示,他与百度深圳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未提及管辖权。按照格式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增加对方合同义务或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均属无效条款,因此被告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

 

目前,福田区人民法院对百度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还没有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