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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通信名博揭开“电话回拨吸费”内幕

来源: 搜狐IT 作者:rocket 2008-04-03 13:24 访问量: 编辑:rocket

        4月3日消息,今天是宁宇在博客里公开征集“电话回拨吸费”案例的第八天,但其仍然没有等到新的证据来证实“电话回拨吸费”的存在。宁宇在博客中记录说,“从网友们的反馈中已经明确地体会到:这不光是收不收钱的问题,是另一种更恶劣的骚扰行为。 ”

宁宇是搜狐通信名博之一,就职于中国移动公司,主管计费业务。其博客以专业性、原创性和可读性赢得了读者的支持。最近频频见诸报端的“电话回拨吸费”报道引起了宁宇的注意。

根据《电脑报》等媒体报道,最近有很多网友反映出现一种新型电话诈骗方式。报道称,有网友反映,手机忽然响起却又立即挂断,如果回拔此电话号码,则或是被挂断、或是忙音,或被接入录音电话,而瞬间电话费用则被疯狂吸走,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类似报道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和讨论,网友认为运营商可能是“幕后黑手”之一。

博客公开征集“电话回拨吸费”案例

3月27日,宁宇在搜狐博客公开征集“电话回拨吸费”案例。宁宇表示自己也听说过拨打国内的号码却向用户收了国际长途费,但从流程上、技术上和要求上查过三次,并未发现传言中所描述的现象。为了便于查清问题,宁宇请求网友通过博客留言或者小纸条的方式将案例告诉他。

“这不是投诉,只是从网友们互助的角度来商量怎么解决问题,正式的投诉还是要拨打10086。”宁宇声明。

截至3月29日,宁宇在博客中透露,总共有28人次网友提供了回电就断的电话号码。但其经过调查和过滤,目前仍没有一个案例能证明“如果事主回电话,电话将被强行吸收事主话费,一次少则30元,多则几百元”这种情况的存在。其还私下询问中国移动十几个省的客服中心,反馈均表示没有相关案例。

国内运营商可能与用户一样是受害者

“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实回拨高额吸费的存在,但是从网友们的积极回馈可以看出,这种响铃即断的行为给广大用户带来了非常多的困扰。我个人分析,这是继垃圾短信之后第二种恶劣的营销行为;而在其价值链中,国内的运营商不但没有主动获益,反而可能与用户一样是受害者。”宁宇分析称国内运营商可能与用户一样是受害者。

“媒体的‘内幕’和报道,以及网上的评论是把几件事情搅在了一起,让更多的人产生了误解。”宁宇称将继续在博客上“试着擦亮大家的眼睛”。

宁宇列举了三种利用通信平台和工具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其分析,这几种情形混合在一起便引起了大家的误解。

“第一种类型是国内的信息台配上了群拨器,响一声就断,诱使用户回拨套取信息费。但是,如果用户看清是信息台的号码,不打回去,他们的骗术就落空了。特别声明的一点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哪个信息台用的是移动或联通的号码。”

“第二种类型是一些从事广告业务的公司,先用移动电话拨过去,诱使用户回拨,再将这个移动号码的被叫转接到了IVR或者放音设备上,用户回拨后放的是广告;或者设局进行其他诈骗活动。但是,这种通话本身只计国内通话费,不收信息费。”

“第三种类型是一些海外的运营商与国内的不法分子勾结,利用国际长途套利。这种行为以前欺骗的对象是移动运营商,现在有利用群拨器诱使用户回拨的现象。这种情况被叫是国际号码,只要用户看清号码,就不会受骗而回拨回去了。”

另一名通信名博、联通员工毕朝晖也在博客上列举了多种疑似号码。“我也是心存疑惑,想寻找一个案例来看看到底是SP,还是运营商,或者是某些国外另有所谋的人晚的鬼把戏。结合自己的了解,朋友的探讨,以及客服工作的朋友们帮助,想看看您接收到的电话号码是否是这些。”毕朝晖也表达了和宁宇一样的“困惑”。

宁宇解释说,有类回拨电话是垃圾短信的变种,是利用通信工具进行营销的手段,打骚扰电话的通过广告商获得收益,与街上的小广告属于同一性质,牟利的对象不是客户,而是发广告的商家。

交锋:电话回拨陷阱,运营商是否有责任?

电信专家项立刚在博客中明确表示,电话回拨陷阱运营商也有责任。“运营商对于普通的电话通信没有管理权力,消费者打电话说什么,运营商管不着,也不能管。但是声讯业务却是声讯台和运营商合作的业务,运营商在其中要获取较高的收入,运营商对于声讯台就负有管理职责,谁接入谁管理的原则,运营商合作的声讯台就需要进行管理、检查,保证其内容合法、禁止不当得利。对于提供色情内容的声讯台的整治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就是要求运营商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如果是中国境内的公司通过回拨电话接入到声讯服务,对于这种声讯服务运营商有义务审查。如果声讯台没有按照申报提供给用户相应服务却通过其他手段不当得利,运营商有义务取消合作。”

华为前海外创始人张贯京也认为运营商有纵容和牟利的嫌疑。“如果说运营商官方参与了这个非法交易和运营,也不完全符合事实。但是,运营商官方确实从过去几年的巨额SP收入中分取巨额收益,这个也是不可辩驳的事实。而且,客户的钱是从的运营商掌握的客户账号中扣除的。客户电话号码也是从运营商数据库中丢失和泄露的。所以,运营商也难逃其责。甚至可以说运营商曾经是非法扣费罪恶的自觉或者不自觉的幕后推手,也涉嫌犯罪,至少可以说是抢劫罪共同犯罪嫌疑人。”张贯京表示。

宁宇认为上述两种观点都是基于误解来声讨运营商。为了能够给网友一些参考,宁宇在博客中还透露了海外运营商“当年是怎么骗钱的”,希望能解开一些所谓的“内幕”。

“自从国内开通移动电话业务,这种境内外勾结骗取结算费用的现象一直没有停止过。中国境内的运营商呼叫海外的一个用户或者海外声讯台时,基于互联互通的协议,是要向对方支付落地费用的,这笔费用互联结算的费用通常与呼叫量直接挂钩。有些海外运营商为了获利,开出了优厚的来话优惠计划,如果某个公司甚至个人与该运营商合作设立一个信息台,这个信息台获得的收益(信息费以及国际来话结算费用)将由该运营商和信息台开办者按照一定比例分成(也许就是报道中说的五五分成)。于是就有国内的不法分子在这样的海外地区设立信息台,然后在国内买卡(尤其是采用后付费平台进行计费的运营商或者省公司),在被停机之前,这些不法分子不停拨打海外信息台,产生了巨额通话费。由于移动电话不象固定电话那样易于追欠,所以如果欠费风险控制不及时,会产生大量收不回来的欠费,而又要向海外运营商支付结算费用;而这些费用就被海外运营商和国内的不法分子瓜分了。由于国内运营商近年来在计费、结算已经经分等系统上的演进,使移动电话的欠费风险控制能力有了大幅提升,已迫使这类欺诈行为有所收敛。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些不法分子又使出新的手段,呼叫国内的电话响一声就断,诱使用户回拨,这应该是上述欺诈手段的一种变化吧。”#p#分页标题#e#